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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独立董事谢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谢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谢岷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由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志坚已于2021年4月辞职且公司未补选独立董事,本次谢岷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以及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金沙体育谢岷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谢岷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谢岷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谢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邢良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吴振强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两名独立董事。

  邢良文,男,1963年出生,本科,致公党员。曾任广州黄埔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部门经理。现任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广州丰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兼任广东省和广州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专家、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广州广电运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咏声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广东省审计厅第六届、七届特约审计员,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广州社会医疗保险公咨委委员、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审查委员会委员,粤港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人才及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广州会计师公会理事,广州市财政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教育审计协会会员。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邢良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吴振强,男,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曾任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生物与化学工艺学系研究助理,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研究员,华南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广州数园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现任华南理工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兼任江门市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吴振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韶关浪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浪奇”)是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浪奇”)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直接持股100%)。由于韶关浪奇尚持有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浪奇”)0.71%的股权及持有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浪奇”)0.73%的股权,为理顺股权结构,公司拟将韶关浪奇持有的上述股权划转至广州浪奇直接持有,完成划转后,金沙体育南沙浪奇和辽宁浪奇将成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同时,公司将母公司日化板块相关的资产和所持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宁化工”)49%股权划转至南沙浪奇。

  为优化资源配置和完善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对韶关浪奇持有的南沙浪奇和辽宁浪奇股权进行划转,完成后南沙浪奇和辽宁浪奇将成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同时,公司将日化板块相关资产和奇宁化工49%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沙浪奇。本次划转有利于理顺公司架构,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促进和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和协同。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转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划转资产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划转资产在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口腔清洁用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材料的销售;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肥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香精及香料批发;汽车租赁;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清洁用品批发;婴儿用品批发;其他非危险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食品添加剂批发;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制造;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香料、香精制造;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预包装食品批发;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经营范围: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家电零售;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纸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金沙体育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公司拟将日化板块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账面净值1,959.8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划转至南沙浪奇,划转期间(基准日至交割日)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

  2、划转涉及的人员根据南沙浪奇岗位需要,聘用拟划转日化板块资产的相关人员,员工用工方式不变,工龄连续计算,与南沙浪奇签订劳动合同。

  (1)公司将所持奇宁化工49%股权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未经审计账面净值0万元划转至南沙浪奇(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划转期间(基准日至交割日)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

  (1)韶关浪奇将所持南沙浪奇0.71%股权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未经审计账面净值400万元划转至广州浪奇(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划转期间(基准日至交割日)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完成划转后,南沙浪奇将成为由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1)韶关浪奇将所持辽宁浪奇0.73%股权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未经审计账面净值110万元划转至广州浪奇(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划转期间(基准日至交割日)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完成划转后,辽宁浪奇将成为由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3)股权划转以基准日账面净值划转,划入方无需向划出方支付任何价款。 4、上述股权划转前后股权结构

  截至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本次划转所涉母公司日化板块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959.8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具体构成如下:

  本次划转涉及的资产不存在抵、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诉讼、仲裁等权属纠纷,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本次划转涉及的股权不存在抵、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诉讼、仲裁等权属纠纷,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其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南沙浪奇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划转各方(划入方及划出方)基本情况”之“(二)南沙浪奇基本情况”所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用洗涤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资产划转系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属于内部生产经营资产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划转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行业等因素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注册资本和住所将进行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号)核准,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住所拟迁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的住所最终变更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1、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第2项议案补选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对两名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金沙体育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3年3月31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集团”)非公开发行223,048,327股导致。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额进行了调整。

  2023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3,048,327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023年3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了公司提交的股份登记申请材料,前述股份将于2023年3月15日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轻工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39,860,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8%。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轻工集团持有公司462,908,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广州轻工集团下属子公司广州华糖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商务”)持有公司27,749,054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华糖商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广州轻工集团下属子公司广州东润发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发公司”)持有公司121,02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润发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广州轻工集团、华糖商务、东润发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90,778,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4%。

  本次权益变动前,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资管”)持有广州浪奇100,07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1%;本次权益变动后,兴业资管持有广州浪奇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仍持有100,07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5.45%。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持有广州浪奇89,256,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4%;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产投持有广州浪奇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仍持有89,256,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4.86%。

  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前后,广州轻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糖商务、东润发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一一广州产投权益变化情况如下表:

  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轻工集团非公开发行223,048,327股自股份上市之日2023年3月15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至本公告披露日,兴业资管持有公司股份100,070,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产投持有公司股份89,256,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兴业资管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广州产投仍需遵守关于特定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州轻工集团出具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产投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16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4人)。本次会议由赵璧秋董事长主持。其中,董事黄兆斌、董事黄志华、独立董事谢岷和独立董事邢益强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总股本由1,612,420,134股变更为1,835,468,46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612,420,134元增加至1,835,468,461元;公司住所拟迁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锦明街87-93号201室。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李志坚先生已于2021年4月辞职,独立董事谢岷先生因工作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需补选2名独立董事,且其中1名应有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资格。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邢良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吴振强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两名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划转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优化资源配置和完善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韶关浪奇持有的南沙浪奇和辽宁浪奇股权进行划转,完成后南沙浪奇和辽宁浪奇将成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同时,公司将日化板块相关资产和奇宁化工49%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沙浪奇。本次划转有利于理顺公司架构,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促进和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和协同。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4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金沙体育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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